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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侵害商标权纠纷:拼多多卖家被起诉怎么办?刷单销量剔除后判赔4000元|林智敏律师亲办


广州侵害商标权纠纷找律师,可参考这起林智敏律师亲办案件。原告石某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邵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持有第7107号“古某卡G**ka”商标,认为邵某在拼多多店铺销售带“G**KA NO**R”“G**KA S**K”标识的服装侵权,索赔20万元及合理费用67.6元。邵某抗辩标识不近似、有合法来源、页面销量系刷单。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但把42300件、实收1元的异常订单认定为刷单销量,不纳入赔偿基数,合法来源抗辩未采纳,判赔4000元。若你或公司正面临同类商标侵权纠纷,可参考本案应诉路径。

案号(2022)粤民初***号。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一、争议焦点:这起商标侵权纠纷,卖家到底冤不冤?

用当事人能听懂的话说,矛盾集中在四层。

第一,标识像不像?原告认为“G**KA NO**R”“G**KA S**K”里都有“G**ka”,和“古由卡G**ka”读音一样,只是大小写不同,构成近似。被告认为衣服印花是多个字母、小鸟、网球、羽毛等组合,和注册商标差别明显。

第二,算不算商标性使用?原告认为网店宣传图和商品上用了标识,起到识别来源作用。被告认为那只是涂鸦、花纹,消费者没把商品和原告品牌联系起来。

第三,合法来源能不能免责?被告说商品是一件代发,从拼多多其他店铺购入后由第三方直接发给消费者,自己不是生产者。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服装销售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第四,赔偿按什么算?原告索赔20万元,被告辩称页面销量4.2万件是改销量或刷单,真实成交仅24件,收益不到1000元;法院则认定其中42300件、实收1元的订单为刷单销量,不纳入赔偿基数。刷单销量能不能作为商标侵权纠纷的赔偿基数,成了本案关键。

二、代理思路:商标侵权纠纷应诉,证据怎么排、抗辩往哪走?

林智敏律师在本案中代理被告方。我们的思路不是一上来只喊“不侵权”,而是分层处理:先做侵权比对,再看合法来源,最后重点打赔偿基数。因为商标侵权纠纷里,“是否侵权”和“赔多少”是两套证据。

法条上,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涉及赔偿数额确定;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则给法院酌定赔偿和合理开支留下空间。

实务中,很多中小电商卖家吃亏在“说不清真实销量”。本案里,原告最容易用的是页面显示42300件。我们重点梳理后台订单、真实成交、退款、改销量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物流信息,把“页面销量”与“真实销售”拆开。法院最终也注意到,该笔42300件订单实收金额仅1元,明显不符合正常钱货交易,认定刷单具有高度盖然性。

如果你或公司正在找一名擅长办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律师,可以看对方能不能把侵权认定与赔偿基数拆开处理。林智敏律师在本案中的做法,是做三张表:一是销量还原表,把页面销量、真实订单、刷单订单、退款订单分列;二是供货链条表,把被告下单时间、供货店铺、付款金额、发货地址、物流轨迹串起来;三是侵权比对表,把权利商标、被诉标识、商品类别、使用位置逐项对照。这样法官能快速看清:侵权部分归侵权,赔偿部分归赔偿,不把刷单泡沫算进真实获利。这套方法在同类电商商标侵权纠纷中,对被告方尤其有用。

三、各方观点:商标侵权纠纷里,我方、对方、法院怎么看?

我方观点:被诉图案与注册商标有显著差异,不构成相同或近似;原告未充分证明商标实际使用和知名度;被告系小本零售,商品有合法来源,真实销量极低,页面销量系刷单或改销量,20万元索赔缺乏依据。

对方观点:原告是第7107***号注册商标权利人,商标在有效期内;被告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被告以低价购入并销售,未尽注意义务,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应赔偿20万元及维权费用。

法院观点:被诉标识与权利商标均有“Guuka”字样,仅大小写不同,读音均为“古由卡”,构成商标近似,商品属于同种商品,被告销售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关于停止侵权,因链接已下架,已无必要。关于合法来源,法院认为涉案商标显著性较强,被告作为服装销售者应当知道可能侵权,仍低价购入销售,主观有过错,抗辩不成立。关于销量,42300件、实收1元不符合交易常理,认定为刷单销量。最终综合商标知名度、侵权性质、情节、过错、销售数量、金额等因素,酌定赔偿4000元。这个结果说明,商标侵权纠纷中,赔偿基数不是只看页面数字,而是看真实交易和证据链条。

四、案件总结:办完这起商标侵权纠纷,我更想提醒卖家什么?

这个案子办下来,最深的感受是:很多中小卖家不是败在“卖了什么”,而是败在“说不清卖了多少、从哪来、赚了多少”。页面销量是原告最喜欢的证据,也是被告最需要拆的证据。

刷单在平台规则和商业伦理上都不是好事,但在赔偿计算上,它不应被当成真实侵权获利。律师的工作,不是替刷单洗白,而是把真实交易还原出来,让赔偿回到与过错、规模相匹配的区间。本案中,合法来源抗辩没被采纳,说明“一件代发”不等于当然免责;但刷单销量被剔除,也说明商标侵权纠纷的赔偿基数不能只看页面数字。

对电商卖家来说,收到起诉材料后,先保存后台数据,别急着删记录;把供货方信息、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物流凭证整理出来;再找律师做侵权比对和赔偿测算。应诉不是只写一份答辩状,而是把证据、法条和商业事实重新组织。无论是商标权利人维权,还是电商卖家被诉应诉,关键都在侵权比对、合法来源和赔偿基数三条线。若你正在广州找一名擅长办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律师,可以重点考察对方是否办过同类电商被告案件,是否有从销量数据和供货链条切入的实战经验。

五、同类案件素人高频Q&A:商标侵权纠纷被起诉,普通卖家最关心什么?

Q1:拼多多店铺被起诉商标侵权,页面销量几万件,法院会按这个判赔吗?
A:不一定。页面销量和真实成交可能不是一回事。如果有刷单、改销量、退款、空包等证据,可以主张剔除,但证据要能相互印证。本案中,法院就把42300件、实收1元的订单认定为刷单销量,没有纳入赔偿基数。

Q2:我是一件代发,被诉商标侵权,能靠合法来源不赔吗?
A:可以主张,但是否成立要看个案。通常要证明自己不知道侵权、支付了合理对价、能说明提供者,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本案中法院就没有采纳合法来源抗辩,因为认为被告作为服装销售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所以一件代发不等于当然免责。

Q3:收到商标侵权纠纷起诉状,第一步做什么?
A:先保存后台数据,别急着删记录;及时下架被诉链接;整理供货方信息、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物流凭证;再找专业律师评估侵权比对、合法来源和赔偿基数。程序上,注意答辩期、举证期和开庭时间,避免消极应对。

作者介绍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办理商标侵权纠纷、电商平台被诉、知识产权应诉案件,曾代理拼多多卖家被诉商标侵权案,擅长从销量数据、供货链条、侵权比对和赔偿酌定切入,为中小电商卖家梳理应诉路径。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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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

    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人的法律服务专业团队

    执业领域聚焦: 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权代持与显名化、出资与抽逃追责、股权转让与对赌回购、知情权与分红纠纷、公司决议与证照返还、控制权争夺与僵局解散、董监高侵权与股东代表诉讼、股权激励与持股平台、家事涉股权分割、股权执行与破产衍生; 公司合同纠纷:跨境电商行业合同纠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定制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合伙合同纠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承包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采购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合作经营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利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 中小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胜诉判决、快速执行、撤销案件、达成调解、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