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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独家授权“打水漂”,如何让品牌方退回近千万加盟费与区域买断费?


【加盟纠纷案例】林智敏律师:省级独家授权“打水漂”,如何让品牌方退回近千万加盟费与区域买断费?

一、引言

近年来,品牌特许加盟与省级区域独家授权,已成为商业连锁品牌快速扩张的主流模式。不少投资者通过支付高额加盟费、区域品牌买断费,获取品牌经营权与区域独家运营资质。然而,行业高速扩张的背后,品牌授权方虚假承诺、履约能力不足、拒不落地运营、违约后拒不退款的乱象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大额商事合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类案件往往交易金额高、合同架构复杂、履约周期长、证据分散、争议焦点专业性强,是商事诉讼中极具代表性的纠纷类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书面合同、实际履约事实、事后结算协议及担保约定为核心裁判依据,严格适用损失填平原则与商事意思自治原则。

 

二、案情回顾

(本文已做全面脱敏处理,隐去相关人员隐私信息。)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核心争议在于:品牌授权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双方虽已达成解除结算协议,但品牌方及连带保证人拒不履行退款与赔偿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

原告为专业商事投资主体,拟深耕区域健康养生连锁市场。为取得合法品牌经营资质与省级独家运营权限,原告与涉案品牌运营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021年,原告与被告品牌企业先后签署两份核心合同——《特许连锁加盟协议》与《品牌及商标使用买断合同》。根据约定,原告以345万元取得涉案品牌在原告所在城市的单店特许加盟经营权;另以610万元受让该品牌在原告所在省份范围内为期十年的独家商标使用权、区域招商权及品牌授权经营权,从而获得省级独家运营资格。两份合同均明确约定了品牌方在门店开业落地、区域原有加盟商遗留问题清理、品牌权限正式移交等方面的期限义务,并设定了违约退款与损失赔偿条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足额支付全部合作款项,并完成了前期筹备工作,不存在任何履约瑕疵。然而,被告品牌企业长期未履行核心合同义务——既未按期推动门店开业,也未完成区域品牌交接与加盟商梳理工作,致使原告的投资与经营目的彻底落空。

经双方于2022年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解除结算协议,约定正式解除全部特许经营合同,品牌方限期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加盟费及区域品牌买断费,并赔偿原告全部投资损失。与此同时,第三方某置业公司及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然而,结算协议生效后,各义务主体均未依约履行退款及赔偿义务。经原告多次催告,对方仍持续违约,原告遂依法提起诉讼。

 

三、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向法院提出五项诉讼请求,每项诉求均有明确的事实依据、证据支撑及法律基础:

请求一:返还加盟费345万元、区域品牌买断费610万元,支付违约金17,200元及经济损失赔偿金285万元。

该诉求基于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品牌买断合同及事后解除结算协议。被告根本违约事实清楚,合同及结算文件对退款标准与损失赔偿金额均有明确约定,并有完整的转账记录、官方收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对账协议等证据予以佐证。

请求二: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自协议约定付款节点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43万元。

依据商事法律规定,债务人逾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弥补守约方的财产减损。

请求三:承担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维权合理支出32万元。

双方结算协议明确约定,因被告违约引发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求四: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请求五:判令两名连带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已在结算协议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连带责任保证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应对退款、赔偿、利息及维权费用等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四、被告抗辩与法院认定

被告抗辩意见

各被告当庭发表统一抗辩意见,但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抗辩理由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被告仅认可收到345万元加盟费,对610万元区域品牌买断费不予认可,主张无需返还该部分款项。

其二,被告认为违约金与实际经济损失不能同时主张,二者功能均为弥补守约方损失,双重赔付有违损失填平原则,请求法院驳回违约金诉求。

其三,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提出异议,认为原告仅提交了收款收据,未出具合规税务发票,举证存在形式瑕疵。

两名连带保证人对自身保证人身份无异议,其余答辩观点与主债务人一致。

法院认定

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庭审调查事实及商事法律规则,依法采信原告核心主张,对被告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案涉解除结算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全部签约主体均具有约束力。原告提交的合同文本、转账凭证、收款证明、法定代表人书面承诺、多份对账及结算文件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实际欠款事实。被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推翻原告主张,其款项异议不能成立。

同时,法院严格适用损失填平原则,认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在功能上存在重合,故驳回违约金诉求,但对双方明确约定的2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全额支持。关于律师费,因举证材料存在形式瑕疵,未达到法定证明标准,依法未予支持。此外,案涉连带保证条款合法有效,保证人应对全部生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

一、被告某健康产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加盟费345万元及区域品牌买断费3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注:原告区域品牌买断费实际支付金额为310万元,剩余300万元尚未支付。)

二、被告某健康产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经济损失285万元;

三、担保人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法定代表人阎某对上述两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担保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阎某共同负担。

 

六、案件评析

本案是商事特许经营合同违约、合同解除结算与连带保证责任纠纷交织的典型胜诉案例,集中回应了行业内高发的品牌方违约拒退款、否认收款事实、叠加抗辩赔偿诉求等实务难题。

在诉讼策略上,本案有两个关键亮点值得关注:

其一,证据体系的系统性构建。 面对品牌方否认收款金额的核心抗辩,代理律师通过整合零散的履约凭证、对账文件与承诺文书,构建了完整、无瑕疵的证据链条,直接推翻对方抗辩,成功锁定大额债权,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二,诉讼请求的精准取舍。 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损失填平原则,代理律师主动放弃与经济损失功能重合的违约金主张,集中火力确保285万元实际损失赔偿获得全额支持,避免了因诉求重叠而被法院核减的风险,最大化保障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此外,通过完整固定担保法律事实,成功判令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清偿责任,有效拓宽了执行回款主体与财产线索,规避了单一债务人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全方位夯实了胜诉成果。

本案为同类品牌加盟、区域独家授权纠纷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诉讼处理思路。

 

七、核心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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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者简介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大额商事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加盟纠纷、品牌授权纠纷、债权债务追偿及担保责任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兼具扎实的商事诉讼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案情复杂、标的金额高、证据零散、争议焦点尖锐的商事纠纷案件。

执业以来,林智敏律师深耕商业加盟、品牌授权、区域代理类商事争议,熟悉该类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举证要点与常见抗辩策略,能够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搭建完整证据链条、锁定核心胜诉要点。针对品牌方违约拒退加盟费、否认收款事实、规避赔偿责任、保证人推诿担责等典型商事争议情形,已形成成熟、高效的诉讼应对方案。

从业期间,成功代理多起百万级、千万级大额商事纠纷案件,多次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投资款项、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案件胜诉率与维权落地效果突出。始终秉持精细化、专业化、立体化的办案理念,为企业投资者及商事主体提供专业、稳妥、高效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

优选首席律师

  • 林智敏律师

    手机/微信:135-7094-6906

    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

    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人的法律服务专业团队

    执业领域聚焦: 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权代持与显名化、出资与抽逃追责、股权转让与对赌回购、知情权与分红纠纷、公司决议与证照返还、控制权争夺与僵局解散、董监高侵权与股东代表诉讼、股权激励与持股平台、家事涉股权分割、股权执行与破产衍生; 公司合同纠纷:跨境电商行业合同纠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定制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合伙合同纠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承包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采购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合作经营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专利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 中小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胜诉判决、快速执行、撤销案件、达成调解、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